据报道:近日,一则狼妈虐女针扎胸部新闻事件引发网友关注,据悉:这位狼妈只因3岁的女儿屡教不听,便对她经常打骂虐待,又因要外出上班无人照看女儿,将她双手反绑绳子套脖拴在床架上,导致女儿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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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妈打完孩子去上班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8月份开始,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城某租屋内,袁某因为其女儿张某(2012年3月出生)经常将大小便拉在裤子里等对其多次进行虐待。
同年12月4日早上7时许,袁某用铁衣架殴打女儿张某背部等部位,接着又用缝衣针扎女儿的耳朵、胸部,随后又用眉毛夹夹女儿的大腿内侧进行虐待。打完后,袁某将女儿双手反绑,并用塑料袋制成的绳子一端套住女儿的脖子,另一端套在床架上。然后袁某去上班,留下张某独自一人在家。
直至当日中午12时许,袁某下班回家发现张某已经不省人事,遂将其送往广州市增城区人民医院抢救,经医生诊断被害人张某已经死亡。
袁某及张某的其他亲属证实,外来务工人员袁某与老公育有一对儿女,因其性格容易激动,做事极端,常被亲友怀疑有抑郁症,但一直没有引起重视。袁某在案发时患有应激相关障碍。
绑手是怕其乱摸电器?
据袁某供述,女儿张某出生1个月左右就由家婆带到花都生活了两年半,到2014年7月她才把女儿带回身边自己带。她发现女儿特别瘦小,大小便不能自理,睡觉会打呼噜,有时还会睡着大叫。她承认有虐待女儿的行为。
至于为何案发时那样做,袁某的说法是:我女儿智力有问题,而我又要上班,我把她一个人落在家里。因为她白天睡觉,晚上哭闹,所以我怕她白天睡觉,就用塑料袋做成的绳子绑住她的颈部让她不许睡觉。而为什么绑她手,袁某说,是怕她乱摸电器之类的东西。袁某称,下班回来后她打开房门,看到女儿牙咬着舌头,她都吓哭了。
终审:二审改判2年
增城法院一审认为,袁某在案发时虽然患有应激相关障碍,但其在本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已经构成虐待罪,判4年6个月。袁某随后上诉。
广州中院二审认为,袁某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其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而鉴于本案是家庭悲剧,袁某因家庭经济困难,且有易急躁、冲动的精神障碍,对有缺陷的女儿采取体罚的方式进行管教。袁某主观恶性并非十分恶劣,其罪行并非十分严重;另考虑到袁某家中还有未成年的子女需要抚养。原判量刑偏重,二审遂改判为两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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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遭遇家庭暴力怎么办
孩子受到家庭暴力后,很多时候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会产生恐惧心理,不敢也不知道找谁,但这时候最需要鼓起勇气向他人寻求帮助。这是深圳市南山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刘道语对自己多年从事心理辅导后的一个总结。
儿童无论从心理上还是体力上,都属于绝对的弱势群体,因此在社区和学校这些能让孩子接触到的地方,需要加强教育力度,以往社会对儿童身体安全讲得比较多,但对儿童心理安全却很忽视。现在,到了要把心理安全和心理健康提到重要日程上的时候了。
追寻家庭暴力的源头,其成因是家庭成员负面情绪过多、攻击性情绪增长,出于释放能量的一种需要而产生的暴力行为。这样的情绪如果转化得当,成为正面的能量,就会是利他的、有建设性的,如果释放转化不当,就会成为暴力,有毁灭性的能量。
从心理健康角度讲,这样的行为是可以预防的。主要是提高家长的个人素质。家长的方式会影响到孩子,因此家长要对自己有所认知,了解自己的情绪和行为表达方式,了解自己的原生家庭对自己的影响。
如何预防对儿童的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中妇女、儿童是主要受害者,但对儿童的家庭暴力却没有像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那样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其原因在于法律对儿童的保护是通过监护人来实现,而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者往往就是监护人,因此对儿童的家庭暴力往往更具有隐蔽性。
对儿童的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多机构合作,才能有效预防和制止。除了有必要逐步完善对预防和制止儿童受暴的法律保护外,还要作为政府的工作职能加以推进,政府可以开设儿童热线、儿童庇护所等;其次,还要加强社会救助,建立多机构多部门的支持体系。妇联、居委会要直接干预,医疗机构建立专门的心理救治室,医护人员一旦发现儿童有受到家庭暴力伤痕要及时通知有关的儿童保护组织,由他们出面干涉;另外,要提高儿童自我防范的意识,尤其是学校要提高儿童对家庭暴力的认知能力,提高防范意识,教会儿童如何寻求外界的保护。
总的来说,要想预防和解决家庭暴力对孩子造成的伤害,首先要提高家长对自身情绪的控制、与孩子正确的沟通。要知道,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家长千万不能因为自己的情绪变化而让孩子遭受身心双方面的伤害,让孩子远离家庭暴力的阴影,健康成长吧。(来源:领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