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深圳市国税局27日起暂停网上应用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小柯
法律法规网 好资讯  法律法规网 2016-09-22 09:53:10

导语:深圳税务机关将于10月8日正式启用金税三期系统,原征管系统于2016年9月26日24时停止对外受理业务。注意,金税三期系统上线,也将对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产生影响,新车主要提前搞定车购税。

近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向全市纳税人发出温馨提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深圳市税务机关将于2016年10月8日正式启用金税三期系统,原征管系统于2016年9月26日24时停止对外受理业务。届时,全市税务机关及纳税人均需通过金税三期系统办理各项涉税业务。

国税27日起暂停网上应用

9月27日至10月7日期间,市国税局电子税务局的网上办税服务厅、移动APP、申报客户端、微信办税等网上应用服务均暂停使用。各办税服务厅(包括自助办税服务终端)仅办理以下业务: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抄(报)税;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报送;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和相关证明的开具;涉税咨询业务等。

在此期间,增值税发票的网上认证、发票开具、数据上传可正常使用,网络发票开票系统、普通发票开票系统发票开具可正常使用。

地税25日起暂停电子缴税

记者了解到,金税三期系统准备上线期间,市地税局电子税务局、移动税务局、微信税务局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暂停使用;各办税服务厅暂停对外办理所有涉税(费)业务;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中涉及房地产交易特殊流程缴税、房产交易税收优惠事项、房产计税价格复核、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费用核实等业务也暂停办理。因微信缴税、网银缴税和手机银行缴税存在特殊性,其停止使用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至10月7日。

从10月8日起,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将恢复办理各项业务。此外,10月申报期调整为10月8日至10月24日。

电子税务局新版将同步上线

据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预计,金税三期系统运行初期的业务量、业务办理集中程度都会显著上升,因此可能会出现办税服务厅拥堵、等候时间长等情况。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特别提醒广大纳税人,尽量安排错峰办税、合理安排涉税(费)事宜办理时间。

10月8日,电子税务局新版将与金税三期系统同步上线,深圳国税电子税务局旧版仍然保留,但有部分功能移植到新版。尽管可以在两个版本之间任意选择,但是有关部门建议纳税人尽量使用新版。而深圳地税电子税务局新版与金税三期系统同步上线,旧版停止使用。

新车主要提前搞定车购税

金税三期系统上线,也将对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产生影响。9月26日前购置新车的车主,需及时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9月26日至10月7日购置新车的车主,需提前做好安排;车行代办的车辆购置税不再通过协议扣缴方式,新系统只能通过POS机刷卡缴纳。

此外,由于金税三期系统将在9月27日至10月7日期间上线,系统暂时不能领用发票,因此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的纳税人需在9月26日前领用发票;而使用网络发票或普通发票开票系统的纳税人,则需提前领用发票并下载票源信息。在此期间,系统也无法开具纳税证明,也请纳税人提前做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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