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点击租赁中心官方网站发现,该网站已经停用。记者了解到,作为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直属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管理,是自筹经费类事业单位,承担着深圳市本级政策性住房及保障性住房的租赁、维修、管理等职责。
据媒体披露,深圳租赁中心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按照不超过2%的固定比例从政府物业租金收入中计提的业务费、维修费以及租赁中心的“自有物业”收入。其中,租赁中心所谓的“自有物业”,是指其前身深圳市住宅开发租赁公司,早些年在市场上以贷款形式投资购买的物业。这些物业大多分布于东门、华强北等黄金地段的繁华商区,虽然规模不大,但段位较佳,租金回报高。从2008年7月成立至2010年末,租赁中心将443.69万元“自有物业”租金收入截留至工会账上,其中,216.06万元以工会补贴名目发放至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