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官员被指与拍卖公司合谋违法拍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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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法律法规网 2011-09-16 18:01:54

  近日,正义网接到实名举报,反映浙江义乌在集体土地使用权拍卖过程中,当地官员与拍卖公司“合谋”,违法拍卖集体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别墅。更离奇的是,同样的别墅用地(108平方米),老百姓竞拍,至少要花300多万元,最高的达到502万元,而官员竞拍,只需30万元,官民相差悬殊。
  拍卖别墅用地是否违法?
  今年5月18日,浙江成龙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龙拍卖行)受义乌区大塘下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大塘下)委托,公开拍卖20套别墅用地使用权。
  “当天,成龙拍卖行来了两个人,整个拍卖活动很神秘。”举报人说,“拍卖活动在省建材技校四楼举行,说是公开拍卖,但不让别人进入拍卖现场,紧锁大门,事后确认,只有24人参与了竞拍。”
  据记者了解,拍卖的20套别墅用地是集体建设用地,每套别墅占地108平方米,允许建设高度是三层半。
  “早在2003年2月,国土资源部就发出通知,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2006年5月,国土资源部又下发紧急通知,重申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别墅供地。2008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节约用地的通知》,要求停止别墅类项目的土地供应。大塘下处在义乌区城区范围内,别墅用地不可能获得政府规划部门批准。”举报人认为,“拍卖的标的物要合法,别墅用地没有经过批准,拍卖行拿来拍卖,显然是违法的。”
  记者查阅《拍卖法》,第八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拍卖标的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拍卖行是否尽到了审查义务?记者到成龙拍卖行采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拍卖活动都上网了。
  记者使用成龙拍卖行的电脑上网,在其官网首页的“拍卖公告”下面,没有查询到5月18日的拍卖公告。也就是说,这次拍卖活动,成龙拍卖行没有进行公告。而按照拍卖法规定,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应当通过报纸或者其他新闻媒介发布。
  记者又联系了成龙拍卖行董事长黄彦武。黄董事长非常明确地告诉记者:“我不会告诉媒体记者关于拍卖的任何消息。”
  记者问黄董事长:“这不是公开拍卖吗?”
  “我不会告诉你任何东西的!”黄董事长重复说。
  官民悬殊
  举报人向记者还原了当时的拍卖现场。
  “一号别墅用地有人报价30万,现在可以加价:一次有没有?两次有没有?三次有没有?成交!”不到10秒的时间,拍卖师就落槌宣布成交,通过这种拍卖方式,大塘下董事长朱有云以起拍价竞买到两座别墅用地使用权,总价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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