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行为,谁享有任意解除权?

法律法规网 张丽
法律法规网 西部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1-21 03:12:11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同意向他人转租房屋,后次承租人得知房屋系转租而来要求撤销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转租合同,并要求承租人退还已经缴纳的房屋租赁费。那么次承租人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

案例:原告李某称,2015年9月,原告看到被告张某张贴的租赁广告便跟张某协商房屋租赁事宜,原告一直以为张某出租的是自己的房屋,而张某在此过程中也一直没有提及该房屋系自己承租而来。后双方签订了为期4年的房屋租赁合同。2016年6月,原告从其他人那里得知该房屋的所有人并不是被告,自己从房屋的承租人变成了次承租人。故依据被告张某非法转租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已经支付的租金。

被告张某辩称,房屋的确是自己从他人处租赁而来,但是这并不影响自己再次进行出租。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经审理查明,被告与房屋所有权郑某于2014年9月份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9年,合同中对是否允许转租没有进行约定。后2015年9月,被告将该房屋转租给原告李某,该转租行为没有事先通知房屋所有人郑某。2016年6月,原告得知该房屋系转租而来故诉至法院。

法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该条规定,出现非法转租时,享有任意解除权的是出租人,而不是次承租人。而且在本案中,出租人并没有行使任意解除权收回房屋,因此次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并没有受到实质影响。如果出租人行使任意解除权收回房屋,导致次承租人无法继续租赁该房屋,那么次承租人可以依据其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赔偿,因此因非法转租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不必然会导致合同被撤销。故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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