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载25人大客车塞进68名小学生 综合

法律法规网 花火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2-23 00:21:45

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3月至2016年6月15日,每周一至周五,被告人李某都会驾驶一辆无号牌的大客车搭乘柳江县穿山镇仁安村乐塘屯和金羊屯籍的68名小学生到柳江县穿山镇某小学上下学。这些学生每人每个学期交350元给李某作为搭车费。

2016年5月15日,李某驾驶该无牌大客车搭乘68名学生到小学门前时,被公安机关查处。经清点,该大客车上载有68个学生,连李某本人一起,实载69人。经查,该大客车的核载人数是25人,超载人数43人,严重超员。

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从事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客车严重超过额定成员载客,超载276%,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成立。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故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记者李斌、黄浩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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