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茂才出席发布会。
张茂才指出,《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今后,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老龄工作,不断改善老年人的民生需求,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各地各部门要把《办法》学习宣传与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与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相结合。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涉及经济、政治、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司法保护等多个社会领域,关系到千家万户和我省530万老年人的福祉,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