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情人分手溺死对方7岁女 综合

法律法规网 伊文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2-19 00:11:47

2010年下半年,29岁的嵇某兵在打工时认识了女同事王某。2012年,两人发展成情人关系后各自离婚。离婚后,嵇某兵的前妻陈某带着他们的儿子去了老家哈尔滨,后两人曾经短暂复合过一段,但因为嵇某兵特别好赌又离婚了。

有一次,嵇某兵去哈尔滨想把儿子带走,陈某不同意,嵇某兵还以跳楼相威胁。2015年下半年,王某也表示想和嵇某兵分手,和前夫李某某复婚。嵇某兵对此怒不可遏,完全丧失了理智,不停地找上门去骚扰王某,还去李某某单位找事,有时甚至手持凶器,多次引发双方冲突。嵇某兵在法庭上称,虽然王某说要分手,但她和李某某吵架了还是会打电话找自己诉苦,他觉得李某某不是真的爱王某。

今年4月14日19:00多,一年轻男子驾车来到梅山医院后门车辆出口处,从车上抱下一个浑身湿漉漉、看上去已经昏迷的小女孩,往地上一放,对保安说,小孩溺水了,你们救救她吧,说完上车一溜烟开跑了。随后,女孩被医院工作人员抬进去抢救,但因溺水时间过长没能救得回来。溺水死亡的女孩名叫婷婷,把婷婷丢在医院门口的男子,就是被告人嵇某兵。

日前,嵇某兵在南京中院受审。庭审显示,他本想拉着婷婷一起自杀,事到临头却熊了,不敢去死了。但他不想死也就罢了,竟然任由婷婷在水中溺死。在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审理中,被害人家属请求法院判嵇某兵死刑,并提出了88万余元的索赔要求。

综观整个作案过程,可谓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嵇某兵有投案自首的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在投案后能认罪悔罪,属于酌定情节,按刑法规定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请法院依法判处。鉴于案情重大,南京中院审理后,没有当庭判决,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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