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中国教育报记者刘盾、刘博智对黑龙江省甘南县兴十四镇中学营养餐问题进行暗访,被学校十余名工作人员进行言语攻击,被侮辱智商有问题。随后,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搜身,进行言语侮辱,随之打伤。经医院诊断,一人头部受伤,一人右肘部软组织挫伤。(12月17日中青在线)
事情的源头是,多名学生向记者反映,他们从学校所领到的2箱生鸡蛋,其中有部分是破碎的或腐烂的。于是两名记者便去暗访,调查事情具体情况,这些看起来都很正常。可等记者暗访结束准备离开的时候,意外出现了。他们被学校工作人员盯上,为了阻止记者将营养餐问题的消息带出去,工作人员不惜辱骂记者,甚至辗转到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民警本应该去理清事实的真相,进行相应的调解与疏通,维护正义,主持公道。在现实中,记者反复强调在学校期间无任何违规行为,而且也没有证据,按说民警无法限制两人自由,但记者等来的却是民警的搜身、恶语相向以及殴打,这样的所谓执行公务令人听了胆寒。更重要的是,在这一过程中记者始终没有亮明身份,也就是说,记者是以一个想了解营养餐情况的普通公民身份被打的,这更凸显了民警特权意识的猖狂。\
面对记者了解营养餐的情况,学校和民警的反应看似不寻常,过于激进,实则是环环相扣,在同一个目的下去接力。对于学校方面来说,营养餐的问题是敏感话题,一旦传出去,会给学校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相关领导甚至可能担责,这是他们最顾虑的地方。看到记者暗访,自然触碰到了其敏感神经,唯一想法就是阻止记者把消息带出去,甚至不顾惜不择手段。拽着不让记者走,还侮辱其智商有问题,这是在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已经构成了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