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兄弟同醉驾发生事故抢担责 综合

法律法规网 资慧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2-16 00:04:46

现年28岁的王某和26岁的江某,均为河北省邯郸市涉县人,既是老乡又是工友,同在高邮一家钢厂打工,住在同一宿舍。12月13日晚上,兄弟俩在钢厂附近找了家小酒馆,喊上同在一起打工的老乡李某。三人先喝了这家酒馆自酿的米甜酒,喝了觉得不过瘾,又喝了二窝头,酒足饭饱后已是当晚8点多钟。

李某先行回宿舍,王某突然想起要去银行自助机上取钱,便用借来的无号牌摩托车搭载小弟江某一同前往银行。取完钱后回宿舍经过高邮城区世贸广场时,为避让逆向行驶的一辆轿车,王某紧急刹车,两人同时摔在地上。摩托车向前滑行过程中,撞上对方的保险杠。王某很是生气,认为对方是逆向行驶,当即报警,对方也报了警。

接警后,交警赶到现场,发现王某涉嫌酒驾,当即对其酒精吹气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弟弟江某从未见过这样的场景,主动来到交警面前说,车不是王某驾驶的,是自已驾驶的。交警同时对江某进行酒精吹气检测,结果为92mg/100ml,而经测试,轿车驾驶人酒精含量为零。交警将兄弟俩同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送检。据悉,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为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简称醉驾。

事后,交警对两人进行询问时,王某承认摩托车是自已驾驶的,不是小弟江某驾驶的。当交警告知双方,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要负法律责任时,江某非常害怕,赶紧说摩托车不是自已驾驶的,当交警问其为何要主动承认是自已驾驶时,江某说他们是好兄弟,想为哥哥担点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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