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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全市冬季城乡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旅游景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从12月10日起,我市将用一周的时间在全市开展旅游景区环境整治和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范围重点是A级旅游景区,兼顾各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休闲旅游度假区、美丽乡村。主要针对旅游厕所、旅游市场秩序、环境卫生、旅游服务质量、景区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文物旅游局要求各县文物旅游局及各A级旅游景区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全力开展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把整改过程变成创建过程,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细化硬化措施,推动各类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同时建立起巩固提升的长效机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区域内A级旅游景区的督促和指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