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太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太原市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整改情况报告。截至目前,太原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资金41.29亿元,收缴和原渠道上缴违纪违规问题资金12.09亿元。
8月24日,太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太原市201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针对报告中提出整改的内容,太原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大了整改力度。其中,对管理方面屡查屡犯的问题,要求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的同时,对主要责任人和关键岗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允许试错,并帮助完善和改进;对极个别顶风违纪不作为、乱作为,甚至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
截至目前,太原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已制定、完善管理制度26项,制定和采取整改措施59项,整改事项145件、整改资金41.29亿元,收缴和原渠道上缴违纪违规问题资金12.09亿元,移送处理的36起案件线索全部受理,已结案19起,其中3人被撤销行政职务、调离原工作岗位,5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5人被纪检部门诫勉谈话,29人受到通报批评。
除因问题形成原因复杂、受经济下行大环境影响等客观原因所致,需要逐步整改或调整政策的问题外,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已全部按审计要求予以纠正或已制定整改措施正在积极整改,整改到位率达98%。(记者李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