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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上午9时30分许,孝义市公安局接群众闫某报称,其侄子在高阳镇大象农牧集团生产车间被人捅伤,现正在人民医院抢救。接报后,孝义市公安局高阳派出所和崇文责任区刑警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同时,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孝义市公安局立即指派新义派出所民警在人民医院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明抓获。当日10时30分许,被害人闫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11月19日上午7时40分许,被害人闫某与犯罪嫌疑人王某明因琐事发生争执,争执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明持工作用刀将被害人闫某腰部捅伤,并将前来劝架的张某手部划伤。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明已被孝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