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笔者从大同银监分局获悉,该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银监会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督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担负起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切实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利益,增强公众对银行业的市场信心。
一是发挥监管引领作用,指导银行机构健全体制机制、引导银行机构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二是加强工作督导与考核评价,认真开展2015年度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工作。三是及时下发风险提示,督促银行机构强化信息系统安全建设,保护客户个人信息安全。四是组织辖内银行机构深入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月活动,使群众进一步增强对金融知识的了解和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