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被网络诈捐案宣判 综合

法律法规网 晶晶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2-08 00:19:02

12月6日上午,李小璐被网络诈捐案宣判,被告人郭某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事实,骗取网友捐款,共计人民币119853.13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向被告人追缴违法所得。

今年3月26日,李小璐收到一个微博名为希望盼望宝贝康复的网友的求助。该网友自称是一个两岁宝宝的妈妈,宝宝被诊断为神经母细胞瘤,唯一的希望就是去北京做移植治疗,但后期至少还需要几十万元费用。李小璐转发微博,并将1万元爱心款打入指定的账户。随后,在粉丝的提醒下,李小璐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向警方报案。4月8日,莆田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郭某生(1986年出生,莆田市山亭镇人,租住在荔城区西天尾镇)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2月起,被告人郭某生在网络上看到四川德阳苗某儿子生病的情况和照片,在自己注册的微博账号希望盼望宝贝康复上予以冒用,并编造自己孩子身患神经母细胞癌的虚假信息,还在微博上留下了自己使用陈丽芳名字注册的建行账号和支付宝账号,公开向网民求助。

发布一段时间后,因关注度不高,郭某生于2016年3月26日向李小璐等人的微博留言求助,当日李小璐通过支付宝向陈丽芳的支付宝账号转账1万元并转发这条微博。郭某生还陆续收到杨某、姚某等人的捐款19986元。当发现李小璐识破其骗局后,郭某生删除微博,并将陈丽芳支付宝账号内的金额提现。

这并不是郭某生第一次冒用他人信息实施网络诈捐。经审理查明,在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被告人郭某生经网络搜索获取了魏明珠何志超王芳胡保明等人的身份信息后,冒用上述四人的身份信息,加上其母亲张亚妹的身份信息实名注册了5个支付宝账号,并设立了昵称为佳乐加加油、浩浩爸爸爱你、绝不放弃鸣宝等多个微博账号,在这几个微博账号上虚构自己孩子患有白血病、癫痫病、过敏性哮喘病而且急需大笔治疗费用等事实,向网民发布求助信息,通过这几个支付宝账号共骗取网友捐款89867.13元。加上以希望盼望宝贝康复这一微博账号和陈丽芳支付宝账号诈骗李小璐等人的29986元,共计诈骗所得119853.13元。

法庭宣判后,被告人郭某生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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