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床头吵架床尾和,有人蜜月没多久,就起诉离婚。近日,江苏苏州一对新婚夫妇,因两人反目,男方要求女方归还彩礼,两方对于财产的分割更是细致入微,就连筷子也在分割清单里。
2015年,王刚(化名)和李玉(化名)经朋友介绍互相认识识,不到半年后两人便把婚事定了下来。婚期在10月份。相爱的两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且婚后还去了海岛度蜜月,感情那是相当的甜蜜。
但是,刚过了蜜月没多久,进入正常生活状态,却摩擦不断,今天为了锅碗谁来刷吵架,明天为了给双方父母多少节礼而互相指责。就这样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两人的矛盾迅速激化,甚至为此报警。
随后,李玉直接从新房搬回了娘家,从此两人再无交流。同年年底,王刚到法院起诉离婚,后撤诉。但是撤诉后两人仍然冷战,其间夹杂着争吵。2016年初,两人来到法院再次申请离婚,这一次在法庭上,两人对财产各执一词,小到光碟、锅碗,大到电视冰箱,争执起来细致入微。
首先,王刚给李玉的4万元彩礼,男方坚持要回,女方拒绝。法院认为,彩礼4万元是王刚根据风俗习惯在婚前自愿给付的,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实际生活,所以彩礼应视为王刚对李玉的赠与,王刚要求返还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其次是关于家具和日用品的分割问题,男女双方争执激烈。两人还特意列了一张物品清单,空调3台、洗衣机1台、4只枕头、夫妻碗筷各1对、袜子2双等等都记录在列,数数有79项之多,另外还有拖把、梳子、衣架等零星物品。
但因两人无法提供这些物品的购买发票,法院认为未能提供发票的物品,双方均无证据证实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但该部分物品也属于为双方共同生活而购买,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最终判决原告王刚和李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