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报道外媒称,菲律宾上诉法院日前裁决释放12名此前被判刑的中国渔民。
据《菲律宾商报》网站12月5日报道,中国渔民的律师李霦生提供的上诉法院在12月1日公布的释放令显示,因为检方未能证明这12名中国渔民的罪名无可置疑,上诉法院推翻了普林塞萨港法院于2014年8月5日作出的判决,这12名渔民全部被宣布无罪。上诉法院还下令立刻释放他们并归还被没收的物品。
报道称,上诉法院还命令相关官员在5天内向上诉法院报告所采取的行动。
这12名中国渔民于2013年4月在从印度尼西亚返回中国的途中遇到恶劣天气,被迫在图巴塔哈礁上避难,因而被菲律宾当局拘捕,并被控在图巴塔哈礁非法捕鱼。
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发言人此前称,涉事中国渔船于2013年4月8日晚间11时40分左右在图巴塔哈礁北小岛东侧海域搁浅。渔船编号为63168,载有12名中国船员。菲律宾的巡查人员经过检查发现,这艘渔船上有渔网,但并没有在船上发现鱼类或海洋生物。
报道称,2014年8月5日,普林塞萨港法院判决这12名中国渔民非法捕鱼罪名成立,他们被判处6年至12年不等的监禁。12年是菲律宾对非法捕鱼者判处的最长年限的监禁。此外,他们每人还被处以10万美元的罚款,船只也被没收。
不过,这12人否认了被控的一切罪名。这些渔民表示,他们从印度尼西亚返回中国的途中遇到恶劣天气,迫于无奈在图巴塔哈礁躲避,他们当时不知道那里是菲律宾领土。
据路透社报道,一名为这些渔民辩护的律师说:我们认为中国渔民是无辜的,他们不是故意进入菲律宾领土,而是受恶劣天气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