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讯11月30日上午9:30分左右,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区一中队民警在天霖路进行巡逻检查,在例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一辆小型面包车,车上装满了19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经检查询问,驾驶人尤某无法提供任何发票手续,民警随即将其暂扣。
经查,该车驾驶人尤某怀着侥幸心理,既没有经公安机关批准,也没有悬挂警示标志,更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目前该案已移交至汾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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