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低标价高收款 综合

法律法规网 小柯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2-02 14:13:32

网络配图

近日,一超市低标价高收款,标价99元的睡衣收款139元。睡衣区负责人表示是销售员未及时更换扫码价签所致。孔先生按店里规定,提出多收款项应双倍赔偿。之前和我们交涉的员工做不了主,便叫来了当天负责睡衣区的管理人员。但那个管理人员过来,只跟我们说了句不赔,你爱上哪儿告上哪告,就转身走了。在孔先生的据理力争下,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对其几番安抚,并退还了40元差价。但孔先生依然不能接受这种解决方式,标低价高收价,还态度恶劣,太过分了。

日前孔先生在乐天玛特四道口店购买了一套标价为99元的睡衣,结账却被收取139元。他按照超市的规定,提出多收款项双倍赔偿的要求,遭到拒绝。北京晨报记者昨日实地探访发现,货架标签更换为139元。睡衣区负责人表示是销售员未及时更换扫码价签所致。经本报介入后,昨日稍晚时间,乐天玛特向孔先生道歉,并同意赔偿条件。

付款发现多收40元

11月25日,孔先生夫妇在乐天玛特四道口店购物时,为女儿挑选了一套睡衣。当天那款睡衣标价是99元,我觉得很划算,正巧还剩一套适合我女儿的尺码。孔先生果断将睡衣买下,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他在收银台结账后核对账单发现,这款睡衣实际收款金额为139元,比标价多出40元。记者从孔先生出示的购物小票和他拍摄的货架标签照片上看到,商品编号完全一致,标价确实与结算价格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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