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称,兽父年龄为40多岁,他从2008年开始与离过婚的前妻和当时还是小学生的女儿同居。之后不久开始对女儿展开性虐待。女儿为此还做过流产。
男子曾辩解称,自己的所做所为是出于管教的表达爱意的方式,并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求。但判决驳回这种解释,称:这是自私的不合理的辩解,无法看出被告的反省态度。而辩护方则在审判中以女儿并没有感到受害为由,要求作出缓刑判决,并且作为证据,提交了前妻和女儿分别署名的两份份谅解书。
对此,法官认为,男子与女儿之间没有构建健全的父女关系,并且可以明显看出,直到目前都缺失性道德。这对受害女儿的健康成长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法官还表示:提交这样的谅解书本身就很奇怪。因此驳回了这一请求。
报道援引检方的话称,受害者向警方供述,曾对父亲的性侵行为感到不对,但慑于父亲的怒火而不敢反抗。而兽父的妻子称,虽然此前感觉到其丈夫性侵女儿的情况,但其女儿从没有讲过。
据了解,此前女儿告诉了朋友自己被虐待的事,事情才被发觉。今年夏季,警察逮捕了该男子。目前女儿在家中与母亲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