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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兴县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
预警信息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6〕第3号)、《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吕政办发〔2016〕69号)和《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请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于2016年12月1日0时至12月4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响应措施。新闻单位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和建议性健康防护措施。
兴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