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房主收定金后毁约不卖 综合

法律法规网 小柯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2-02 00:08:14

再看上一套房后,房主的女婿周某与胡小姐签订了买卖合同。之后,胡小姐先付了5万元定金,但过了一段时间,对方却反悔不卖了。

房主出尔反尔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胡某的购房投资。最后4月份,胡小姐只能在以359万元的价格,在这个小区附近买了一套期房。面积还没有这个大,却贵了60多万。胡小姐越想越觉得吃亏,便把房主张某和签合同的周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0万元的损失,并返还定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小姐与房主就房屋买卖事宜进行了磋商,并对具体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双方形成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房主张某应当退还胡小姐之前所支付的5万元定金,并赔偿胡小姐实际损失数额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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