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执行干警在飞机上张贴执行公告。
11月28日讯今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会战通报会,披露了日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架飞机实施查封的具体情况。
据了解,2010年起,被告境外某公司长期委托原告国内某航空公司管理一架湾流G-450公务机,为其提供代办飞行手续、飞行员、保养、维修等服务,但一直未支付相关费用。截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已拖欠各种费用达数千万元。在此情况下,原告某航空公司向北京四中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对涉案飞机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北京四中院严格审查原告提供的相关材料,核实权属关系、飞机现状、停放位置等详细情况。材料齐备后,执行法官奔赴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对涉案飞机采取保全措施,全面清点舱内物品并详细登记在案。从原告方提供材料齐备启动保全措施起,到查封手续办理完毕,该院仅用三天时间就完成了涉案飞机的保全,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院累计成功保全财产价值达110亿元。
据通报,上一周,北京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3530件,开展财产统查63698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92条;共结案6271件,执行到位金额约13.76亿元。
北京高院执行局局长杨越表示,考虑到元旦、春节购物消费高峰期将近,全市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扩大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影响力和威慑力,综合运用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限制出境等各类失信惩戒措施,迫使更多的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提高生效法律文书的自动履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