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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新闻网讯(记者赵文家)11月27日凌晨,市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平台发布消息,11月26日零时开始的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规定于27日10时解除对侯马市、曲沃县、翼城县、古县、汾西县,5县市的限制;临汾市主城区和尧都区、洪洞县、襄汾县、霍州市4县(市、区)主城区的限制将继续,直到重污染天气解除。
11月25日20时,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发布公告:临汾市主城区,尧都区、侯马市、洪洞县、襄汾县、曲沃县、霍州市、翼城县、古县、汾西县,这9个县(市、区)主城区从26日零时开始,实施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
市气象台25日、26日连续多次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25日晚,依据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及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委、市政府决定,从11月26日零时开始,对临汾市主城区,尧都区、侯马市、洪洞县、襄汾县、曲沃县、霍州市、翼城县、古县、汾西县,这9个县(市、区)主城区实施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制,直至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
在限行时间段内,施工车辆、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辆全部停用,其他机动车在限行范围内一律按车牌尾号实施限行(含临时号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运钞车、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邮政专用车、特殊公务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生活物资配送车、公用、环卫、园林作业车、市政养护车辆等特殊机动车辆将不受限制。
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为单数单日通行,尾号为双数和英文字母的双日通行;其他各县(市、区)进入市区管制区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执行单双号限行规定。外省市机动车辆进入管制区,按照交通管制区域限制有关规定执行。
11月27日上午,记者就市民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据介绍,临汾市主城区和尧都区限行范围是:东至东外环108国道以西,西至滨河西路以东,北至高河桥以南,南至大韩村口以北。
交警部门提醒:此次限行范围包括公告公布的部分县(市、区)的主城区,其他县(市、区)并不受影响。限行时间是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制定,预警解除即宣告限行公告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