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康路上,一男子刘某与两名同事宵夜喝醉了酒,被遗留在车内,因呕吐窒息死亡。
据刘某姐姐介绍,18日早上8时,她在深圳正准备送儿子上学。突然,接到弟弟同事杨某打来电话,说弟弟不行了,在蔡甸区一家医院抢救。她还没来得及通知在武汉上班的妹妹去医院,对方又打来电话,称弟弟已经死亡。
据了解,刘某今年29岁,尚未结婚,以前在福州工作,两个多月前,受杨某邀请,到武汉一家汽配厂工作。弟弟的离开,让一辈子务农的年迈父母很伤心。这些天,她和妹妹忍住悲伤,轮流看护父母。
据当日与刘某喝酒的同事李某介绍,他与刘某同住一个宿舍。17日,刘某本来是休息的,杨某临时通知,说要一起办事,他才出门工作。当晚8时,杨某与刘某下班后,他们三人一起到宿舍旁的餐馆宵夜,喝了些酒。刘某喝醉了,他和杨某将其扶进一辆商务车,由他开车回到宿舍楼。
他问杨某要不要把刘某扶回宿舍,杨某说不用了,让他先上去。后半夜里,杨某也回了宿舍,只留下刘某一人在车内。第二天早上,他发现刘某脸色不对,赶紧将其送往医院,医生检查称其已死亡。后经司法鉴定,刘某为醉酒呕吐窒息死亡。
当晚宵夜时3人共喝下了8瓶125毫升的某品牌保健酒,外加一些白酒。杨某称,当天他也喝醉了,不记得曾和李某将刘某扶进车内,也不记得曾让李某先回宿舍,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宿舍的。他说,自己有责任,但能力也有限。
弟弟出事后,家人还没有见到公司的负责人,与杨某也无法达成一致。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律师表示,同桌喝酒的人,有看护、保障他人安全的义务。发现他人醉酒时,应及时劝阻,送医院救治。醉酒不管,导致危险行为发生,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家属可起诉维权。
目前,司法部门正在进行调解,刘某一家准备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