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江苏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外公布,自双限以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先后四次公告骗取购房证明相关人员,并注销共计177份购房证明,不良行为录入个人征信系统。
分别于11月21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发布公告,查处41份骗取或伪造的购房证明。11月11日,查处了134份,10月27日查处了2份,总计177份。
10月5日,南京楼市调控升级,限购、限贷加码,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南京不动产登记局提醒需开具购房证明的本地及外地市民,不要轻信一些中介机构,在购房证明核查小组严格核查之后,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备案、登记过程中也将严格核查,使用假证明将不能通过备案和登记。
对当事人以虚假材料和不正当手段骗取购房证明的,一经查实,将注销其购房证明并记入个人或单位的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