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镇江高速三大队民警张勇等在泰州大桥南主线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治安检查时,在一辆车牌号为苏N牌照的小型轿车上,发现打鸟用的弹弓数把,同时还有重约5斤的钢珠弹。
警方告诉记者,经查,驾驶男子徐某,驾车从常州赶回泗阳老家。此前,徐某有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以及刑事犯罪前科。21日,在途经泰州大桥南公安检查站时,被镇江高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面对民警,徐某自称弹弓及钢珠弹等这些工具,都是在微商平台上购买。同时,因为自己酷爱打鸟,故此买了不少放置车内。
民警当即告诉徐某,打鸟用的工具及弹珠均具有杀伤力,均属于管制内物品,据此依法对管制物品予以扣留。此外,处警民警张勇等还告诫徐某,一定吸取过往犯罪处罚的经验教训,好好工作,过幸福人生。面部及车号请打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