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信息港讯(作者李学伟)人人都说当今酒驾处罚最严厉,仍然有人在以身犯险。2016年11月17日上午九时许,佳县王家砭交警中队在辖区壕则沟村的出口处,查获一起无驾驶证又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驾驶人刘某,男性,现年45岁,单身一人,依靠种地为生,农闲时驾驶自家的低速农用车拉货弥补家用。由于家庭特殊,为人和善,村里的朋友都喜欢与他来往,不管是早上还是晚上,有事没事的聚在一起喝几杯,打发闲暇时光,几十年来就养成了喝早酒当早点的习惯。17日早上7点多,就与村里几个刘姓朋友一起,用长脖子西风开始早点,一直到九点,才想到今天有当紧事儿------姐姐嫁女,要去随礼。于是开着自家的低速农用车去加油,一起喝酒的几个朋友说,喝酒了不要开车,刘某借着酒劲儿不停劝阻,依然驾驶着机动车向村口驶去没想到,就在出村的路口处,被佳县王家砭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可怕的是呼气检测值显示高达440MG/ML,再查发现,他不但酒驾而且还无驾驶证,于是带回佳县交警大队。在对刘某询问时,称喝酒是自己的嗜好,每天一早必须喝酒当早点,号称本村酒哥。在询问室笔者看到,一位红脸男子见到警察就说警察同志,你把我放了,我可有当紧的事儿了,经过对刘某血液中血醇含量鉴定,为290.4MG/MML,当日依法对其做出拘留决定。
酒哥:再当紧的事儿也得放一放了啊,喝酒不但误事儿,还违法啊!
王家砭交警中队在开展预防第四季度重特大事故专项行动工作以来,结合第五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和互联网综合平台注册宣传活动,把工作重点转移到预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上来,把打击各类严重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延伸到偏远乡村,11月份,组织农村两站两员协同作战,查获酒驾违法行为2起,涉牌涉证21起,农用车违法载人10起,纠正各类违法行为300余起,纠正了一批违法行为,打击了一批违法驾驶人,教育了一批群众,确保了王家砭辖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供稿:陕西省榆林市佳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