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王女士和老李在婚姻期间购置了多套房产,因房产闲置无用,王女士便想将其中一套卖掉,于是在网上发布了售房信息。老张急于买房,看到王女士售房信息后,多次与王女士联系看房、沟通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老张如约支付定金10万元后,开始着手装修、购置家具。
签约后王女士将售房情况告诉丈夫,得知妻子擅自售房后,老李坚决不同意卖房。于是夫妻俩找到老张告知自己不卖该房产,并退还了定金10万元。
但老张本来满心欢喜要入住新房的希望落空了,对此非常气愤,要求王女士夫妻赔偿8.4万元。但老李认为定金都退了,老张并没有损失,所以不同意赔偿,为此双方争执不下。后老张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有效,老李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案件受理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女士和老李赔偿老张各项损失合计1.5万元,老张同意解除卖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