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3月21日凌晨1时许,家住青山的中年男子朱某,从酒后回到自己所住的小区时,看见小区内汽车乱停乱放,心中不满,十分恼火。
他便用随身携带的弹弓和钢珠,对停放在该小区内的汽车进行弹射,致李某等9人的9辆汽车挡风玻璃、车门玻璃、太阳膜等毁损。经鉴证,9辆汽车毁损价值共计人民币4600元。最终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据了解,今年3月21日凌晨1时许,家住青山的中年男子朱某,从酒后回到自己所住的小区时,看见小区内汽车乱停乱放,心中不满,十分恼火。
他便用随身携带的弹弓和钢珠,对停放在该小区内的汽车进行弹射,致李某等9人的9辆汽车挡风玻璃、车门玻璃、太阳膜等毁损。经鉴证,9辆汽车毁损价值共计人民币4600元。最终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