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威海却因婚礼送彩票发生了一场纠纷,新郎小姜送出去了30张彩票,其中岳父好友丛女士刮出了3万元大奖。交税后还剩下24000元,丛女士包了4000元红包,自己留下了2万元。但是新娘一家不干了:彩票虽然是丛女士收到的,但却是新郎买的,独自一人拿走奖金不合适。
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争议,有网友表示彩票送给他人,也意味着把中奖机会赠与他人。也有的网友认为,彩票是新郎购买的,丛女士只是刮开了而已,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如何处理。对此律师表示,丛女士作为新娘请来的朋友,她已经接受了男方给予她彩票的行为,这种行为应该定义为赠与行为,现在该赠与行为合法并且生效。
近年来因彩票中奖而闹得亲朋好友反目成仇的事件越来越多。彩票兑换机构只认定彩票持有者为彩票中奖者,不需要调查彩票持有者手中的中奖彩票是否为其本人亲自购买、是否是用自己的钱购买、是否是请别人代为购买等情况。也就是说,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谁兑奖,中奖奖金就是谁的。而如果将彩票赠与他人,同样也意味着把中奖机会赠与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