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小偷致死被起诉 综合

法律法规网 小柯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1-14 09:24:03

据报道,发现小偷后穷追不舍,致小偷摔倒在地死亡。近日,福建一男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移送福建漳浦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该男子应当预见到雨天路滑追赶小偷并拉扯可能造成摔倒受伤的结果,其行为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本义是保护他人的生命权,从而限制公民乃至具有公共权力的特殊人群的行为边界,即任何人不管是什么情况、不论什么理由,都没有权利在未经法律审判或者授权的情况下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对比法律上,受犯罪侵害人防卫过当以及公职人员滥用武力,都要追究法律责任,追小偷致人死亡获罪,便不难理解。

虽然从情理上来说,追小偷是见义用为的行为,但见义勇为也有边界。如果小偷死亡与追赶和拉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当事人的确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现实中,很多人都为追小偷致死获罪鸣冤,无非认为小偷逃跑摔死罪有应得,过失致人死亡罪等于在保护犯罪嫌疑人。然而,理性地看,相对于失主被偷的钱物,被追失去的生命是不是代价太大?再假设,如果没有对犯罪嫌疑人生命权的基本保护,又会不会导致犯罪行为被侵害人以暴制暴,出现私刑泄愤的局面?倘若如此,恐怕会加剧社会犯罪的暴力程度,形成恶性循环,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追小偷致死获罪遭疑,折射社会法治短板。首先,是法治理念的普遍缺失,分不清打击违法犯罪公权与私权的界线,特别是遇到不法侵害,第一反应不是通过公共机关和司法渠道来主张权利和申张正义,而是下意识地选择私力救济。而往往如此都会超越行为的边界,除了低概率过失致死亡之外,更多的小偷被殴打、被游街,乃至更恶劣的凌辱,掉入以暴制暴的窠臼。

其次,是法治信任的普遍不足。一方面,在导向上抓小偷还在倡导群防群治,甚至鼓励他人见义勇为,既造成了私权追小偷合理合法的社会错觉,又事实上把公权应尽的责任推给了社会;另一方面,盗窃犯罪一直都是治安领域的难题,高发频发,严重损害公众安全感,而盗窃案破获难,盗窃损失返还率畸低,对应的则是盗窃犯罪的成本过低。

追小偷致死被起诉,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应予保证,但被窃者的权利与意愿同样值得尊重,关键是法治的实务应当完善类似违法的打击方式、手段,让每个盗窃犯罪者受到与其行为危害相匹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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