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联合签署印发《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对刷单炒信行为集体亮剑。
《计划》的具体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新设立账户、屏蔽或删除现有账户、限制发布商品及服务、限制参加各类营销或促销活动、扣除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限制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联合签署印发《关于对电子商务及分享经济领域炒信行为相关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行动计划》,对刷单炒信行为集体亮剑。
《计划》的具体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新设立账户、屏蔽或删除现有账户、限制发布商品及服务、限制参加各类营销或促销活动、扣除信用积分、降低信用等级、限制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