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为争房两度状告母亲兄弟 综合

法律法规网 晶晶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1-10 00:15:23

广东韶关乳源县张某在外务工多年居无定所,为了有一个固定的家,近日返乡索要其兄长和母亲所居住的房屋未果后,两度将兄弟姐妹3人和母亲告上法庭。为了一套110平方米的房子,母子、兄弟姐妹反目成仇。

据法院审理查明,张某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便开始出外打工,一直和家人关系不错,兄弟姐妹间互有照应。1997年左右,家里老房倒塌,张父组织兄弟姐妹5人出钱出力,终于把一层110平方的住宅建好。尔后兄弟姐妹清出一间房,张某逢年过节都携妻带子回家居住。

张父去世后,长子张某甲和另一名弟弟、母亲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内。而张某认为自己在外打工居无定所,房子一直由兄长张某甲居住可能成为兄长的私人财产。于是,张某多次以该房是他本人请人建造并支付材料费为由,主张该房是他本人所有,要求其余3兄弟姐妹和母亲支付差价方可继续居住。

法院调查发现,该房实际为张某母亲唯一住房,如果老人一方败诉将无房可住。被亲人拒绝后,张某多次与兄弟姐妹产生摩擦,并和母亲发生口角,家庭矛盾愈演愈烈。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该套住房实际为家庭成员共有,张某至今未与母亲和兄弟姐妹分家析产,该房实际为共同共有,因此驳回了张某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归他所有的请求。张某不服,上诉至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维持原判,再次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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