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政府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发布通告,太原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销售国Ⅴ标准车用汽油、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太原市国Ⅴ标准车用燃油商业名统一为#号车用汽油(Ⅴ)#号车用柴油(Ⅴ)。
太原市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在立式招牌、发油台、加油机等位置上统一标识#号车用汽油(Ⅴ)#号车用柴油(Ⅴ)字样,在购销发票和提货单等油品品名后加注(Ⅴ)字样标识。
近日,太原市政府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发布通告,太原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销售国Ⅴ标准车用汽油、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太原市国Ⅴ标准车用燃油商业名统一为#号车用汽油(Ⅴ)#号车用柴油(Ⅴ)。
太原市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应在立式招牌、发油台、加油机等位置上统一标识#号车用汽油(Ⅴ)#号车用柴油(Ⅴ)字样,在购销发票和提货单等油品品名后加注(Ⅴ)字样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