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商人死后竟然改判无罪,而事后法院也只是道歉,并没有什么表示,这让家人感到很失望。
10年前,祁锦坤因为两笔银行欠款被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刑10年,直至2016年5月27日,已病逝4年的祁锦坤经湘潭县人民法院重审改判无罪。
2006年11月,祁锦坤的公司先后被湘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湘潭市商业银行诉至湘潭县人民法院,追讨分别为60万元、100万元的两笔贷款。法院判决两银行胜诉,并查封了祁锦坤公司的财产。
但湘潭市商业银行又以祁锦坤涉嫌合同诈骗,向湘潭市公安局报案。之后,祁锦坤被以贷款诈骗罪提起公诉,湘潭县检察院指控他两笔贷款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属于超出抵押物重复担保、贷款期限届满后逃匿不偿还。
2008年4月17日,湘潭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祁锦坤犯贷款诈骗罪,判刑10年,罚款10万元。当年6月5日,湘潭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服刑中,祁锦坤于2012年12月死于肺癌。直至2015年4月13日,湖南省检察院向湖南高院提起抗诉。湖南高院随后裁定发回湘潭县法院重审。2016年5月27日,湘潭县法院改判祁锦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