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高院的裁判文书,案发前,井五元就与被害人井涛在竞选村主任一职过程中产生过矛盾,之后,被害人井涛被选为该村村主任,井五元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
2013年6月22日下午,井涛打电话找井五元到该县县城的茶楼议事。
当晚19时左右,井五元带着亲戚井斌如约来到茶楼。见面后,井涛提出,准备承包村里一项基建工程,但井五元认为,承包村里工程不应由村主任井涛一人包揽,当即提出反对,双方就此发生争执。
期间,井涛和井五元双方大打出手,井五元抄起包间内的椅子连砸井涛头部、肩部数下,直至木凳被砸坏。
此时,刚从楼下停车进入包间的井斌看到叔叔与村主任发生争执,一并与井涛撕打起来。
根据陕西省高院认定的事实,在此过程中,井斌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连捅井涛数刀,致井涛当场死亡。经事后鉴定,井涛系被锐器刺伤心肺及全身多处,引起大量出血而死亡。
随后,井五元、井斌被闻讯赶到的民警抓获。经侦查机关工作,井斌和井五元还牵涉另外两起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案件。
2014年6月,渭南市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对井斌、井五元提起公诉。
侄子自认杀人罪获判死刑
庭审时,井斌承认,自己不是故意要捅死井涛的。
井斌称,自从井涛当上了村主任后,就开始处处打压井斌,包括阻止井斌在村里承揽一些工程项目等,此后二人曾发生过口角,井斌也为此打过井涛。
但案发当天,自己看到井涛与叔叔井五元之间大打出手,并且被井涛咒骂,因此才出手殴打井涛。
井涛用右臂夹住我的脖子,按着我脑袋往桌角上撞,我看见自己流血了,就掏出随身带的折叠刀捅了他臀部和大腿几刀。井斌供述称,此后井涛仍称要弄死自己,自己就接着捅了井涛数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