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建设 综合

法律法规网 小柯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1-05 22:26:42

为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建设,太原市将对小东门街、城坊东街、坝陵南街等道路实施改造。昨日,太原市政府发布通告,上述道路沿线的拆迁现已正式启动,待道路勘探等前期筹备工作完成后,道路建设将全面展开。

整治改造范围为:小东门街(五一路~建设路)、城坊东街(解放路~三墙路)、坝陵南街(三墙路~五一路)、东仓巷(解放路~三墙路)、小新街(三桥街~鱼池街)、鱼池街(旱西门~府西街)、鱼池街西巷(旱西门~饮马河公园)、旱西关街(滨河东路~新建路)、东缉虎营(解放路~三墙路)、新民中街(三墙路~五一路)、杏林一条(桃园三巷~桃园二巷)。

还包括:新民东街(新民中街~西华门街)、精营东边街(东华门~精营东二道街)、精营东二道街(五一路~南华门街)、精营南横街(五一路~精营西边街)、精营西边街(精营南横街~新民中街)、精营西二道街(精营南横街~新民中街)、精营中横街(精营东边街~五一路)、小沟坡东街(红沟路~太行路)、白龙庙街(建设路~红沟路)、新街西巷(凯旋街~新街南二巷)、三给街北侧规划路(和平北路~滨河西路)、20m规划路(中心街~龙城北街)。

按照相关要求,上述工程红线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包括违法设施,屋顶、墙体广告及未经批准加建、压线的建、构筑物)、临时建设,由权属单位于接到拆迁通知后三日内自行拆除,所发生费用由权属单位承担。

同时,整治改造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设施和临时建、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他建筑按有关规定补偿。整治改造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设施权属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效证件,进行规划认定和房屋确权。

又讯(记者李涛)太原市政府还发布了汾河太原段综合治理三期工程拆迁的通告,工程范围为:汾河太原城区段祥云桥南500米至晋祠迎宾路南2000米河道内,治理段长12公里。现有河道宽度300米,拓宽至450米,迎宾路以南东堤外移3.7公里,迎宾路以北西堤外移10.4公里。工程占地涉及晋源区西寨、木厂头、古寨、庞家寨、北瓦窑、南瓦窑、武家寨,小店区孙家寨、西蒲、西草寨、东草寨。

即日起,禁止实施与汾河太原段综合治理三期工程无关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已批准尚未开工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的项目停建。禁止开发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附属设施。凡乱占、乱建、擅自开发土地和抢种的,一律依法查处,不予补偿。

热点 / Hot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