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简政放权,省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40项。其中,取消21项、部分取消3项,下放管理层级8项、部分下放管理层级8项。
在取消的和下放的40项行政职权事项中,农业厅占比最大,取消2项、下放5项。契税减免审核等需要多部门共同完成的有4项。值得注意的是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下放至设区的市民政部门,这一举措将更好的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
《决定》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