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消息,深圳整治乱开远光灯新招:违者罚查到就坐绿椅子看灯一分钟,体验一下被晃眼的感觉。
正面会车时:
隐患一:瞬间致盲
当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驾驶员自身视力,周围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续2秒左右的时间,在这两秒的时间里,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的来车观察能力大大下降。隐患二: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
夜晚视线不好,因此人眼对于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本来就会打折扣,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启远光灯对人眼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加速下降。当你开启远光灯,对向来车误判了你的车速和距离,本该减速会车他却放心的避让自行车或是开始借道超车,此时远光灯可就适得其反了。隐患三:对宽度的判断力下降
与隐患二的原理类似,远光灯所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从而使得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从而会采取错误的操作。后方车辆开启远光灯:
隐患:当后开启远光灯时,前车内外3个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如果赶上你的车是浅内饰,那车内无疑就像开着灯一样明亮。前方的三个光晕会缩小你前方路况的可视范围,如果此时你想并线或转弯,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一)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三)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四)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五)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六)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对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以罚款并扣分的处罚;在机动车年检安全检测时,对私自安装强光灯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将不予核发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