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8时许,海口交警支队龙华大队四中队中队长熊远圣带队在龙昆南路与西沙路交叉路口执勤,此时正值早高峰,车流量比较大。突然,一名男子驾驶一辆电动车出现在龙昆南路的机动车道上,车后载有一人,有非法载客嫌疑。执法交警当场将该男子拦住。
当得知要被处罚,男子很不配合,骑上电动车开溜,最终撞上了另一辆电动车才停了下来,被交警当场控制。不料,该男子继续抗法,一边对交警破口大骂,一边将身上的衣服裤子脱得一丝不挂,并且吹着口哨站在路边撒尿。执法交警见此状况,一边拨打辖区派出所的电话,一边疏散围观的群众。男子随后被赶来的民警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了解,该男子姓谢,36岁,文昌人,现居住在海口琼山区。谢某已经结婚并且有一个9岁的孩子。事发后,其妻子也来到了派出所。谢某刚到派出所的时候很不配合,不肯穿衣服,还把派出所的门踢坏了。我们将他控制住,给他做思想工作,他才把衣服穿上。蓝天派出所副所长黄良新说,谢某情绪稳定后,才配合民警做笔录。
据谢某交代,他靠骑电动车拉客为生,当时正拉着一名客人去国贸,当时很多电动车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可能我穿的雨衣比较显眼,被交警拦住了。谢某说,当时交警上来拉他的胳膊,而他之前做过手术,胳膊内打了钢板,所以一时间很生气。不是我想这样,是他们逼我的。谢某说,之所以当众脱衣服,是想通过这种过激行为让交警放他走。至于当街撒尿,谢某称:人有三急,不在那里尿,在哪里尿?
谢某称,这是他第二次当众脱衣服。在派出所内,谢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是依然跟民警讨价还价,希望得到宽大处理。但谢某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按照规定将被处以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