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欢欢的父母为外出广州打工,把刚刚出生的女儿托付给孩子的亲姑姑抚养,每个月他们都会定时给孩子打去生活费,去年九月,夫妻决定接回欢欢却发现了异常。
欢欢的妈妈介绍,孩子说下面痒疼,随后夫妻两一看都生虫了,目前,欢欢连正常的走路都不行。夫妻俩每天以泪洗面。据医院的检查报告显示,欢欢的生殖器、肛门等部位均出现撕裂伤口,并有不同程度感染。欢欢姑姑不但知情还威胁欢欢若说出去就打死她。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拘留。
根据最新的未成年人遭受性侵追诉期,如果儿童期遭遇了性侵害,那么即便当时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追究侵害方的责任,年满18周岁后仍可以秋后算账,要求侵害方给予民事赔偿。欢欢的情况可以等到18周岁时再追究其姑父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