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凌晨1点47分,宝安公安分局西乡派出所接到报警,对方称其住处被人放火。接警后,西乡派出所消防民警和案件民警立刻赶往了现场。
幸亏民警出警迅速,报警人毛某也十分机警,使得该出租屋地毯上的火焰很快被扑灭,没有造成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据了解,报警人毛某与杨某合租在一套两室一厅的出租屋内,杨某对毛某产生了好感,向其表白。但是毛某拒绝了杨某的表白,还将杨某之前送的生日礼物一条围巾和一支钢笔退还给了杨某。杨某被拒后恼羞成怒,将厨房内的菜籽油整瓶倒在地毯上,然后掏出打火机将地毯点燃。
犯罪嫌疑人杨某被传唤到派出所后,态度依旧十分恶劣,没有认识不到自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对于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拒不承认。
经案件队民警及消防民警通力调查,犯罪嫌疑人杨某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某社区904室放火的犯罪事实,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物证等相佐证,真凭实据不容抵赖。
杨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西乡派出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某处以刑事拘留。在此也要提醒广大市民,面对感情的问题一定要冷静下来,切勿做出伤害他人的举动,要知道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终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