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回过神来后,从地上爬起来,拦住徐先生理论,徐先生也不示弱,双方争执了起来。很快,南京化工园公安分局钢城派出所交通民警赶到了现场,经过询问得知,是徐先生下车开车门,王女士骑车撞了上去。
经过民警现场勘察,最终认定是徐先生全责。因王女士受伤,民警与徐先生一起开车将王女士送到医院治疗。经过民警协调后,双方达成了赔款事宜。
发生了这样的事后,徐先生在民警的教育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怪自己在急忙打开车门前没有及时观察周围的环境。民警又告诫王女士,对于非机动车驾驶员,一定要观察前方车辆,如果看到前方车辆打转向灯要靠边或者已经停车,一定要减速或绕开,避免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