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威鸿景华庭:被罚21万元
鸿威鸿景华庭又名鸿威的森林就瞰山,地处龙岗。房地产商以36班公立小学、深圳市目前最大水缸、景观媲美千岛湖、升值潜力无限等广告语作为销售卖点,向广大购楼者进行宣传和推介。
官方解读: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广告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六条等规定。
处理结果: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21万元。
儒骏城立方:被罚1.3万元
儒骏城项目营销中心发布含有坂银大道即将开通,届时约10分钟到达福田、罗湖中心区内容的房地产广告。
官方解读:该广告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处理结果: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3000元。
侨城尚寓:被罚60万元
侨城尚寓项目法定名称为沙河观景阁,现状为一栋15层高建筑物,建筑功能为办公、公寓。其中,6~15层为公寓共169套,权利人均为陈某某等。
据深圳规土委消息,今年6月16日,深圳市中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执公司)和吴某某等四个自然人受陈某某等委托销售上述公寓,但中执公司称与陈某某等人的关系名为委托实为转让,并提供部分银行转账凭据。中执公司在对该169套公寓重新装修后改名包装成侨城尚寓再向社会销售。
那么很多人都会关心,深圳赫赫有名的鸽笼房营销广告到底怎么了,中国空前深圳绝版、6平米精装极小户怎么就是违法广告?
违法广告词1:6平米精装极小户
官方解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下称《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没有标明是建筑还是套内面积。
违法广告词2:中国空前深圳绝版
官方解读:违反《广告法》第四条,使用无法验证的调查结果作为证明材料,发布虚假广告。
处理结果:2016年10月1日,南山局对广告发布主体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人民币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