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禁止销售加工虾虎鱼类 综合

法律法规网 晶晶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0-29 16:16:52

近日从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海南省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虾虎鱼类,同时群众不要自行捕捞、收购、销售和食用虾虎鱼类,谨防误食中毒。

海南旅游旺季来临,不少游客选择品尝时令海鲜、河鲜,近日有两名游客吃了鱼产品烹饪食品后产生了呕吐、头晕、四肢乏力等疑似食物中毒现象。经调查,这种鱼名叫云斑裸颊虾虎鱼,体内含有剧毒。水产专家说,云斑裸颊虾虎鱼属虾虎鱼科,是暖水性沿岸小型有毒鱼类,体内含河豚毒素。中毒者会出现头晕、胸闷、呕吐、四肢发麻等症状,严重可致人死亡。食安部门提醒消费者,云斑裸颊虾虎鱼吻部、颊部、鳃部等部位均无鳞片,体侧正中有黑斑。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虾虎鱼类的,应及时向当地管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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