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自己的包裹被他人签收 综合

法律法规网 花火
法律法规网 优讯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0-28 18:26:02

10月28日讯近日,市民曹女士向信网反映,2016年10月17日她在淘宝购买了一瓶价值19.9元的特价蓝月亮牌洗衣液,商家包邮,最后用全峰快递发货。10月22日,曹女士通过查询物流信息发现快递在两天前已经被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签收,而自己至今仍未收到快递。随后,曹女士就此事多次向全峰快递总部进行投诉,均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对此,全峰快递总部的客服人员称会让相关人员回电解释情况,但是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

自己的快递竟然被他人签收

曹女士一直喜欢在网上购物,前一段时间看到淘宝上的蓝月亮牌洗衣液在搞活动,便购了一瓶。由于是商家包邮,所以默认选用的是全峰快递。

快递在2016年10月17日从石家庄开始配送,看到商家发货后,曹女士便没有再去留意物流信息。直到10月22日,这么多天过去了快递还没有到,曹女士便查询了一下物流信息,发现自己的快递竟然被一个不认识的名为李文的人签收了。

我不认识李文,物流记录上显示10月20日就已经被签收了,也没有电话通知我。我想知道签收不应该是本人签收吗?而且签收后总得电话或者短信通知一声吧,这样对客户的财产也太不负责了。曹女士对全峰快递非常不满。

热点 / Hot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红火传媒
鲁ICP备11015312号-1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
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