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临汾讯微博近日,临汾市文明办主任郭亮一行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等方式,对市检察院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
检查组一行,首先查看了市检察院文明创建工作的档案资料,随后听取了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胡石林就2016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的汇报。报告从院领导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多种载体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和创建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市检察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的新发展、新成绩、新突破。
近年来,市检察院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实干型、廉洁型、和谐型检察机关为抓手,将检察工作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开展、同落实,立足检察职能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抓好精神文明创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先后被表彰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11年、2015年,两次荣获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称号,连续3届获得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的称号。先后有4名干警被市直文明委评为年度十佳道德模范,9名干警被评为年度百名文明市民,今年4月该院的志愿服务队被评为全市十佳志愿服务队。
郭亮主任听取汇报后,对该院的文明创建工作以高、全、实三字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市检察院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领导重视、思路清晰、活动扎实、特色鲜明,取得了良好的创建成效,希望市检察院再接再厉,向更高层次迈进。并就明年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进一步充实活动载体,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二是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调动全员参与的积极性;三是进一步选树典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警。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跃文在表态发言时表示,感谢检查组对市院工作的充分肯定,精神文明创建没有止境,此次检查验收,为市院今后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市院将以此为契机,以考促建,认真贯彻落实好市直文明单位建设的指示要求,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思路,不断加快步伐,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将此项工作的标准定的更高、范围延伸的更广、工作抓的更细,力争将明年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得更加有成效、有特色、有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