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7日,22岁的黄家光在澄迈县永发镇打工时,听说当月5日老家有人打死了邻村的黄恒勇,担心家人的他便决定回去看看。黄家光说,黄恒勇在当地横行霸道,经常欺负百姓,而且还涉嫌一宗刑事案件,但警方一直没有抓住他。
黄家光说,他当时认为这不关自己的事,所以不需要担心。但黄家光不知道,有人已经向公安机关举报说他参与打死了黄恒勇,警方也已经将他列入犯罪嫌疑人。
接下来的三年间,黄家光被警方前后抓了三次。黄家光说,在1998年第三次被抓后,面对警方的刑讯逼供,自己没能坚持,无奈招供曾参与杀人,当时警察让我在几张空白的纸上写名字,然后他们写好供词给我按手印。之后,黄家光被送进了看守所。
入狱期间,黄家光一家一直没有放弃为黄家光申诉。2014年9月,该案再审,终审宣告黄家光无罪,黄家光获赔160多万元。无罪释放时,黄家光已42岁。当年的律师帮我四处奔走,很感谢他们。
黄家光出狱时42岁,正直壮年,青春时期入狱被剥夺的一切,出狱后又聚拢过来。如今,家人与爱人都已陪伴在侧,他表示其他人可以原谅,但是办理冤案的人应该被追责。黄家光说,只有办理冤案的人员被处理,我心里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