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下午1时30分,王宝强离婚案开庭备受关注,同时,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也将在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之后的下午4时开庭。夫妻俩的两场官司将在同一个法院、同一天下午开庭。
近日,王宝强的代理律师张起淮接受了媒体的采访,透露了一些关于离婚案的具体细节。他表示,经过调查,有关马蓉与宋喆出轨,王宝强有事实证据,会在今日的法庭上出示,让事实证据说话。
那么,如果出轨实锤放出,对于大众十分关心的财产分割问题,将带来怎样的影响?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婚姻法务部部长张向龙律师说: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法律意义上的出轨与道德上的出轨略有不同。一夜情、婚外情、开房的证据只能证明婚姻是否破裂,而出轨的证据则需要提供对方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同居是指持续了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王宝强方面是否能够拿出这个证据非常关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与配偶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出轨的法定过错直接导致财产分割的减少或净身出户,是不可能的。张向龙律师说。
也就是说,婚外情等证据只能成为酌定的情节,而不是法定的证据。就算王宝强能够拿出马蓉法律定义上的出轨证据,也只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而不是直接影响财产分割,要求马蓉少分或不分财产。
张起淮对媒体表示,马蓉卷走了王宝强的大部分财产,王宝强是借的钱打官司这一传闻是真实的,有关证据都会在法庭上出示。
马宋出轨又卷款,性质十分恶劣,是否能成为马蓉少分或不分财产的直接证据呢?张向龙律师说:夫妻婚后财产的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或者倾向于女方或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只有两种情况能直接影响财产的分割,一是双方有婚后财产AA制的约定,二是一方有恶意转移、隐匿、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无过错方可要求法院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离婚时,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张向龙律师说。